10月1日将进入实操阶段的新《保险法》,被业界认为是全面提升保险业法治水平的一个重要举措。新法对保险公司免责条款的提示义务做更具体规定,就车险而言,有利于车主投保前详细了解免责条款内容,避免因保险销售人员在销售保险产品时对免责条款告知不到位而产生的争议。另外一方面,出于保护弱者考虑,新法在签订合同(第19条)、发生事故(第21条)以及保险标的转让时(第49条),放宽对投保的告知义务的要求。“新保险法对于投保人告知义务的规定非常灵活。”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主任刘连生教授认为。这些变化,尤其是新法第49条关于保险标的转让的新规定,客观上也给保险公司经营带来更大压力,在实际操作中将令二手车交易产生一些理赔纠纷,甚至会造成这个细分市场新型骗保案的发生。
新规将促进二手车市繁荣
据广东省汽车流通协会对全省62家二手车流通企业上报数据累计统计,并结合全省重点地区二手车过户数量综合得出,2009年上半年广东省二手车交易量为27.3万辆,比2008年上半年增加4.48万辆,同比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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