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保单生效时间做出重大调整,投保人有望从保单出单时即获得车险保障。昨天,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机动车交强险承保工作管理的通知》,今后车险保单将更加明确保险期间起止时点,以避免投保人在空挡期间出险无法获得保障。
交强险可以即时生效
交强险实施后,对促进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利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保单生效时间的设置客观上造成了保险人在投保后有一段时间出现保险空白期。按照交强险相关规定,保险期间的生效时间为投保后次日零时,相当部分投保人在投保后、保单未正式生效前的时段内得不到交强险的保障。在此期间,一旦保险人发生交通事故,在正常情况下,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针对交强险中的这一漏洞,保监会在《通知》中提出,各保险公司可在交强险承保工作中采取两种方式来改进:一是在保单中“特别约定”栏中,就保险期间作特别说明,写明或加盖“即时生效”等字样,使保单自出单时立即生效。二是保险公司在出单时在保单中打印“保险期间自×年×月×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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