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的出租车投有交强险、商业三者险、车上人员险。今年8月份,他的车与另一辆车发生交通事故,张先生车上的乘客在事故中受伤,治疗费用花了1.6万元。交警事故科对这起事故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上判定,张先生与另外一辆车负同等责任,于是双方各向车上乘客赔付了8000元。张先生想问,他到保险公司理赔时这8000元能否得到理赔?
律师解答:
国银律师事务所汽车法律部李群刚认为,车上人员险投保时有两种方式:投保一人(只能是驾驶员);车辆核载人数全部投保(即核载5人的车必须投保5人,核载7人的车必须投保7人)。客户投保时只能选择这两种方式,以出租车为例,要么投保车上人员1人(即驾驶员险),要么就全部投保(即核载的五个座位)。而不能投保一个驾驶员一个乘客,这是保险公司在投保规则上已经规定的,客户只能选择,不能改变条款;目的是理赔时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如果当初张先生投的车上人员险是单独驾驶人员险,则不会被理赔,因为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如果是第二种,则应当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
小区停车被挂,谁埋单?
车主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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