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先生于2008年1月4日在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轿车。但还未上牌就出了交通事故,在理赔过程中,经有关部门认定,发现经销商提供的临时牌照是假的,导致消费者车辆出事故后,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据蔡先生介绍,在事发现场,蔡先生车上的临时牌照就已被交警认定是假的,并登记在事故处理书中。2日后,保险公司理赔员见到此处理书,认定车主使用假临时牌照,故不予理赔。
该汽销公司副总经理承认这张牌照是假的。但他辩称,消费者在买车时,坚持要求经销商提供一张临时牌照,否则赖在公司不肯走。为了让消费者尽早将此车开回家,经销商不得已提供了一张假的临时牌照,并告知“这是假的”,此后也曾多次提醒车主尽早办理上牌手续。“现在他的车出了事情,就算我们当时提供的临时牌照是真的,也已经过了临时牌照本身的有效期限。所以我们没有理由作出任何赔偿,希望消费者走司法途径解决。”
消保委解析>>>
临时牌照是公安部门核发的,任何单位(部门)均不得伪造,但该销售公司在销售过程中,竟...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