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减免购置税1.6升以下车型将热销
2008年12月9日,全国乘用车信息联席会向发改委等六部委递交了一份汽车业救助建议,提出降低购置税的两种方案:一是按排量分级征收汽车购置税;二是免收小排量乘用车的购置税。
方案一的具体内容是:将排量1升以下乘用车的购置税从目前的10%降至2%;排量1升至1.5升调至4%;1.5升至2升的调至6%;2升至2.5升的调至7%;2.5升至3升的调至8%;3升至4升的调至9%;4升以上的仍为10%。此方案一经提出,便引起了有关部委的重视。“如购买1.6升排量以下的轿车时,将适当减免一些购置税。”12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表示,目前我国有关部门正在进行调研,鼓励低排量车的生产和销售。
政策分析:现行车辆购置税税率为车价的10%,属于购车者承担的较重税负之一。当初开征汽车购置税,是希望通过税收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然而,现在越来越多的工薪阶层加入到汽车消费行列,因此购买小排量车的消费者不应被作为“税收发挥调节收入分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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