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后上班第一天,浙江开车族迎来实实在在的利好。记者昨天从浙江省保监局了解到,全省昨天起也同时启用《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此项新政规定,对于双方都有责任且损失不超过2000元的交通事故,车主可到自己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不过,对于这项新规,杭州届时可能会作进一步微调。
据悉,当机动车间发生轻微互碰的交通事故时,只要满足四个条件就可以采用“互碰自赔”:有交强险(还未到期)的两车或多车互碰;事故只导致各方不超过2000元车辆损失,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车外的财产损失;事故各方自行协商或交通警察裁定确定为各方都有责任(同等或主次责任均可);事故各方都同意采用“互碰自赔”。各方车主可直接到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无须再到对方的保险公司往返奔波。
而在以往,车辆互碰后,首先要向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定损时要双方保险公司定损员都到场,经交警确定责任后,由责任方的保险公司为对方车辆理赔。这种情况下,一方的车主总要到对方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修车,再到对方的保险公司理赔,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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