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理赔服务又迈进一大步。昨日,保监会表示,自2009年2月1日起,我国保险行业将在全国范围正式实施“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
据介绍,由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是建立在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基础上的一种快速理赔方式。此次推出的“互碰自赔”机制,与2008年2月推出的“交强险财产损失无责赔付简化处理机制”、“交强险重大人伤事故提前结案处理机制”一同构成覆盖全国的交强险财产损失及人身伤亡快速理赔的体系。
去年9月,中国保监会就下发了旨在简化理赔手续、方便广大投保人的文件即《关于进一步改进交强险理赔服务质量的通知》,要求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各保险公司进一步统一、规范各公司交强险理赔服务行业标准,实施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机制。
根据“互碰自赔”处理机制,当事故各方均有责任,各方车辆损失均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不涉及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发生时,由各保险公司在本方机动车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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