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拒保涉嫌垄断“合谋”
出险次数多的车就应该被保险公司拒保吗?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大鸣表示,从表面上看,作为普通的商业合同,双方是自愿达成的,合同到期任何一方可以终止合同,保险公司有自主权。然而,保险行业在中国并非是纯粹的市场化运作,具有一定的行业垄断性。如果因为出险次数多就被所有的保险公司拒保,那就涉嫌垄断行业的“合谋”。
毕竟,上“保险黑名单”与上“商业贷款黑名单”不同,前者有时并非主动,而后者则涉及个人信誉,应给予新手一些机会。可参考国际经验,对出险率高的车提高保费,而非集体拒绝。如果拒保的情况比较普遍,保监会应该出面干涉,进行监管,不能任“挑肥拣瘦,只赚不赔”的做法蔓延下去。
另外,张大鸣表示,对于是否主动碰撞还是被碰撞的责任应进行区分,如果都是对方全责,而将车主无辜的推上“黑名单”,显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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