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女士在一家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辆轿车,并经业务员宋某介绍,将保费交给了保险代理人员邵某,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了机动车商业保险合同。后来,谢女士的车发生交通事故。当她找到某保险公司报险时,保险公司却告诉她该商业保险已退保。谢女士十分纳闷儿,将该保险公司投诉到中国保监会大连监管局(以下简称大连保监局),大连保监局认定是保险公司内部出了问题,建议谢女士起诉。谢女士因此将该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确认与被告签订的机动车商业保险合同有效;被告单方退保行为无效。今年3月上旬,沙河口区人民法院调取了大连保监局的投诉答复书,一审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出交通事故才知道自己车退保了
2008年11月,市民谢女士在我市一家汽车销售公司的4S店购买了一辆轿车,业务员宋某推荐谢女士在某保险公司投保,谢女士同意。宋某遂将某保险公司的代理业务员邵某介绍给谢女士,由邵某为谢女士办理了交强险和机动车商业保险两个车险种的手续,谢女士分别支付了两种保费950元和7810...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