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中午,小区物业一名工作人员打来电话:“你的车子被人撞了,快去看看吧。”好好停在路边泊位里的车子居然“躺着也中枪”,估计肇事司机是个新手“菜鸟”,我连忙带上驾驶证、行驶证,赶往停车地点。
到了现场一看,车子右前门有一处1元硬币大小的凹陷,旁边有条约30厘米长的划痕,还好其他部位没有受损,属于轻微伤。肇事车呢?我环顾四周,没看到附近有事故车辆,莫非已经逃逸?正找寻时,一旁门卫室里的保安大哥说,10多分钟前,有几个骑自行车的小孩在这里玩,可能是自行车把手撞到了我的车门。
没办法,自认倒霉吧,我打电话给保险公司报了案。几分钟后,保险公司的一名理赔员打来电话,叫我把车开到修理厂去定损(到哪家修理厂由我自己选择)。不一会儿,理赔员也赶到了修理厂,定损结果为400元,但要我承担其中的120元。
我的车保了车损险、三责险、不计免赔险,现在停在路边无辜受损,理应由保险公司全额赔付,为何还要自掏120元?理赔员解释说,由于我的车是在停驶状态下受损,责任全在对方,但因为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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