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依公平原则定责
条款方案一:两辆或两辆以上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根据各侵权人的过错和原因力等因素能够合理分开各自造成的损害,由各赔偿义务人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能合理分开各自造成的损害的,应区分不同情况,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确定责任。
方案二:两辆或两辆以上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各侵权人的过错和原因力等因素,区分不同情况,分别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十条、第十一条或第十二条的规定。
解读:王磊法官说,侵权责任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是二人以上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涉及到两辆或两辆以上的车发生事故造成损害的责任划分上,对比这两个方案,区别在于是否适用公平原则。在没有优势证据的情况下,法院可依据公平原则来明确责任如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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