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率改革
深圳的创新也被业界看作是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全面铺开的先兆。今后不光是天窗理赔条款,险种条款和费率保险公司均可自由拟定。
23日,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维持近5年的全国商业车险费率统一制定模式或将被打破,根据《通知》,今后符合相关条件的保险公司可根据自有数据拟订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该《通知》自9月23日开始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到10月10日结束。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根据分类监管的理念,对不同保险公司规定差别化的车险产品开发机制。一般保险公司可以参考和使用示范条款拟订本公司的商业车险条款,并使用行业参考纯损失率拟订本公司的商业车险费率。同时,鼓励在内控制度、公司治理、偿付能力等方面符合要求的保险公司,可根据自有数据独立拟订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
上一轮车险费率改革始于2001年的广东地区,随后2003年推至全国后行业陷入价格恶性竞争的无序状态,最终2006年推出A、B、C三套车险条款并祭出限折令才力挽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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