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道路快速处理
据悉,“互碰自赔”就是在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两车或多车之间发生不涉及人伤的交通事故,一定条件下,事故当事方可直接到本方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无须事故各方往来多家保险公司奔波。
保监会有关人士表示,今年初,新版《交强险理赔服务标准(2008)》正式实施,要求保险公司进一步简化交强险理赔手续,并落实先行赔付的相关义务。“互碰自赔”处理办法,以及年初推行的“无责代赔”、“满限额提前赔付”等,都是为配合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更好为被保险人服务而联合推出的交强险快速理赔机制。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表示,根据《交强险理赔服务标准(2008)》的要求,上海、北京等地已经对事故责任明确、理赔材料齐全、不涉及人员伤亡的2000元以内案件实行“赔款立等可取”,人保、太保等大公司甚至把这一限额提高到5000元以内。“互碰自赔”一旦实施,客户交强险理赔将在手续、程序、理赔时间上更为简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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