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去年8月份的一个早上,安徽淮南车主小张冒着大雨开车去上班,路上车辆突然熄火。车泡在水里后,小张没有再打火,而是找人帮他把车推了过去。由于小张投了足额的车损险,他立即向投保的平安保险公司报案,平安保险叫小张把车拖到4S店检查,结果发现发动机缸体破裂,技师认定是由进气口进水导致的。保险公司告诉小张,这起事故的绝大部分损失是不赔的。
车主小张说:“这个免责条款规定,发动机因涉水行驶造成的损失是不赔的。我自己觉得涉水是我看到哪里有水,我把车开到水里了,或者是我进入水里以后二次打火了,这算是涉水。但照他们给我的定义是说,只要发动机沾水就不赔,那我雨天以后还不能开车了?”
近些年来,涉水争议是车损险中常见的争议之一,专家认为,产生这种争议的原因之一就是条款含糊其辞的结果。
某大型保险公司前核保核赔部负责人、保险实务专家潘浩介绍说,“沾水就不赔”是在涉水理赔中保险公司最常见的、也是最不合理的一个理由。由于原来的车损险条款对涉水行驶并没有进行清晰、明确、严谨地定义,所以保险公司出于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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