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费应对症下药
业内专家预计,随着各地区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逐年上升,2011年及以后出险案件的件均赔款将继续上升。
不过,内部经营的压力以及外部环境的影响都使得交强险“不盈不亏”的初衷越发艰难。
“交强险的经营模式从2006年开始就是模糊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一位专门研究交强险的研究者昨日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其 看来,交强险既有政府代办的模式,也有商业化的影子。因此,要扭亏为盈,市场化是交强险的必经之路,保费的确定应由市场“说了算”,根据地区的经济差异来 决定。
值得关注的是,中国保监会近日已表示,将推进交强险地区差异费率试点,从2010年下半年起,推动在个别地区开展汽车交强险地区费率试点研究。
前述研究人员还告诉记者,目前中国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并没有享受任何税收优惠,在保险保障基金的提取比例以及监管费的征收方面也和其他财产保险完全一致。
相反,从2010年开始,依据财政部和保监会联合颁发的《关于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费收入中提取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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