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个事件中我没有任何责任,但是我的交强险却要赔钱,这样会不会影响到我下一年交强险的保费呢?”市民张先生最近很郁闷,他告诉记者,他前些天驾车遭遇追尾,“本来是的士全责,不过坐在的士后排的乘客撞到了车上的栏杆,鼻子受伤。保险公司代表过来后,要求用我的交强险对受伤的乘客赔付1000元。在我完全无责的情况下,为什么要求用我的交强险赔付?”
疑惑:无责方为何要赔钱?
人保财险保险专家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其他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应首先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限额内予以赔付。”此外,专家指出,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3条以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8条的相关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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