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不到1月再度故障
一个月前车主郭先生发生了一起车祸,经保险公司鉴定后,到当初的投保维修厂维修,1个多月时间车辆原来车祸受损部位再度故障。郭先生来到4S店检测,结论是上次维修留下的“后遗症”,但由于车主出险后并不是在4S店维修的,因此4S店拒绝免费保修。原修车厂认定修理没有问题,保险公司则表示车辆事故已经理赔完毕,再次受损属于维修事故,不负责赔偿。为此,郭先生只能自掏腰包近千元。
原来,郭先生投保的定损维修企业不是4S店,买车投保时为了节省保费,他通过保险代理公司投保,指定维修店是一般的汽车维修厂,可以节省三四百元投保费。面对近千元的维修损失费,郭先生说真有一种得不偿失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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