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损失险是车险的“主险”,几乎所有车主都会投保。但眼下车价涨跌频频,车主投保时要多留个心眼,尽量做到既能足额投保,又不会超额投保花“冤枉钱”。 投保15万实际理赔11.28万 车主曾先生有着两年驾龄,不久前的一场意外造成车辆严重毁损。事后,曾先生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认定车辆全损。曾先生原以为保险公司会按当初投保的车损险保额15万元来赔付,但保险公司答复只能按当时汽车的实际价值即11.28万元来赔偿。 原来,曾先生是在2004年底买的车,当时新车购置价是15万元(包括车辆购置税),2005年1月第一次投保车险,是按15万元来确定保额的。今年1月,曾先生续保时,仍按15万元来投保。 对此,保险公司解释,保险公司理赔遵循的是“补偿性原则”,即赔偿数额不能超过汽车实际价值。而车辆的实际价值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 金额后的价格确定。曾先生的车发生事故时,该车市场价已跌到13万元,再扣除折旧费用(折旧金额=保险事故发生时的新车购置价×被保险机动车已使用月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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