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呼万唤之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交强险”)终于正式实施了。从2006年7月1日开始,每位开车人出行时,要么车窗上贴上“交强险”保险标志,要么随身携带已投保商业三者险的证明,否则将面临无法上路的尴尬。
“交强险”最受关注的是家庭6座以下的自用汽车的保费定为1050元,保额是6万元。在6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实行分项限额,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此外,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按照上述限额的20%计算。
“交强险”的基础费率共分42种,家庭自用车、非营业客车、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营业货车、特种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八大类42小类车型保险费率各不相同。但对同一车型,全国执行统一价格。《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显示,6座以下家庭自用车,“交强险”保费定为1050元;6座以下营业出租车,“交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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