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险”并非万能
购买了“全险”的车主,通常理所当然地认为,只要自己的爱车出了险,保险公司就会全部赔付,实际上并不是这样,不少车主对所谓“全险”的认知存在偏差。所谓“全险”往往指车主投保了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的特约险、盗抢险等主要车险产品,习惯性的将其笼统的称为“全险”。
专家表示,保险公司的车险附加险多达几十种,如:车体玻璃单独破碎险、涉水险、自燃险等,这些附加险并不包括在“全险”之中,而且每种附加险都有其特定承保范围,所以购买了“全险”并不代表“全保”,车主事先了解清楚每种保险产品的承保范围,根据自己的自身需求选购合适的附加险作补充。
2.不足额、超额投保或重复投保
对于汽车保额的确定,专家建议,最明智的选择是足额投保,就是车辆实际价值是多少就投保多少,一旦出险造成全车损毁可以得到足额赔付,消除后顾之忧。
但是,有的车主为爱车投保时担心保障不足,一厢情愿认为“保得多就会赔得多”,事实上,保险公司理赔遵循的是“补偿性原则”,即在给出险车辆定损时必须严格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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