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自己的爱车尽最大保障,很多车主都愿意买尽量多的车险。为了减少风险带来的损失,一般人为自己的新车买了“全险”。然而,买了“全险”后,有些车发生事故的时候,却引起纠纷,多数是由于车主对保险公司的承保责任与实际理赔产生较大偏差引发的。
据了解,所谓“全险”是指投保人为车辆购买了交强险、商业三者险、不计免赔险、车身划痕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损险、盗抢险等。不过,上述保险产品并非对车辆出现的全部事故损失都给予赔付。实际上并不存在能够保障一切风险的保险产品,每个险种都有不同的保障范围,同时也规定了免责条款。例如,出现司机酒后驾车、无照驾驶、车主不按法律规定进行车辆年检等情况,保险公司均不进行赔付。因此,在投保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保险条款的保障范围,尤其是要仔细阅读说明保险公司在哪些情况下不负赔偿责任的免责条款,根据自己实际的情况选择所需要的风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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