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周来“高保低赔”在国内车险行业掀起轩然大波。近日,央视曝光了保险公司按新车价承保却按折旧价赔付的现象北京车主高先生2003年买了一辆轿车,2010年,他的车损险保险金额被定为19万多元,即这辆车如果被撞坏了他最多能获赔19万多元。但事实并非如此,央视记者仔细翻阅了保险公司提供的合同时却发现赔偿处理条款中写明,按新车购置价投保的机动车发生全车损失时,计算赔偿不得超过车辆的实际价值。车辆的实际价值按新车购置价每月折旧0.6%计算,车主在全损的情况下根本无法获得19万多元的足额赔偿。
“高保低赔”实际很普遍 “高保低赔”是我国汽车保险市场上相当普遍的现象,除非消费者特别指定保险公司要求按照折旧折扣价格来计算保险金额,否则所有的旧车全部按照新车价格为参考投保。昨天,记者致电沪上几家大型车险公司,几乎所有保险公司都在执行旧车按新车价值核定保险金额,但在发生事故后却按车辆实际价值理赔的条款。 一位业务人员表示,车损险的保险定额参考的就是新车价格,并不会因为是旧车就可以打折,一旦车辆全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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