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练车附加险--华安保险
保险责任
尚未取得合法驾驶执照、但已办理合法正式学车手续的学员在有合格教练随车指导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时,由于碰撞或倾覆导致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引起的第三者责任险项下的赔偿金额,以及保险车辆的损毁,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保险金额
(一)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不得超过出险时的新车购置价,否则超过部分无效。
(二)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最高责任限额分为两个档次:人民币10万元、20万元,投保人可以自由选择。
责任免除
下列情况引起的赔偿责任,保险人概不负责:
(一)非正规学员驾驶;
(二)无合格教练随车指导;
(三)教练机构非法;
(四)非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其他原因导致的一切损失。
使用范围
仅适用于已同时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营运车中的专用教练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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