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与摩托车相撞,对方摩托车车主与后面乘客有不同程度受伤。交警定的是我全责,去医院都是车主垫的医药费,但是等要处理的时候,摩托车车主不接电话,说不来处理,那请问车主的医药费怎么向保险公司理赔? 就是因为现在交警那边具体调解协议还没下来,需要等乘客的伤全都好了,才能处理,前期给摩托车垫的医药费,他要是不来处理,没他的签字,岂不是保险公司理赔不了? 你的车损用商业车损险赔偿,不需要摩托车参与 赔偿对方车损和人伤,用你的交强险赔偿,医药费先垫付,然后拿着各种单据和材料来保险公司理赔,就和报销是一样的道理,医药费的核定和医保范围是一样的,蓝联红联单据都收回,防止去社保再报一次。因为钱是你垫付的,医院的单据应该在你手中,比较麻烦的是伤者的误工费,护理费。这需要伤者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超过1600元,还需要纳税证明,以及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和纳税证明。 还是要找伤者沟通一下,把误工证明这堆弄到。提醒一句,千万别伪造啊,被调查出来是要负法律责任的,连同开具证明的单位也要被追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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