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成网友称低赔不合理 在新浪发起的“车险高保低赔”调查中,87.7%的网友认为这“不合理”,70.6%的网友并不知道车险保额如何确定。市民张先生质疑:“我每年都交这么多保费,最后却按照折旧后的价格赔给我钱,这是什么道理?”业内专家解释,之所以“就低不就高”,主要是为防止道德风险,比如投保人在车辆降价、老旧后,通过恶意毁车来牟利,这也是国际上财产险通用准则。 此前有媒体报道,《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然而,在监管部门备案、行业协会推荐的车险基本条款里,这一表述变为“保险金额不得超过新车购置价,超过部分无效”,有将“保险价值”这一强制性法律规定变通为“新车购置价”之嫌。南开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祝向军副教授表示,这里面的确存在问题。一般来说,“保险价值”在投保时可以指新车购置价,也可以指车辆的实际价值,车主可以任选其一。但是,现在保险公司为操作简单,统一采用新车购置价作为投保标准,忽略了车主的选择权,有“霸王条款”之嫌。 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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