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对车险赔付方面有疑问,在交强险赔付完之后,对于商业险,是不是剩下的钱按事故责任划分比例赔偿?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并存,“一车二投”这种情况下出意外的理赔情况。
“一车二投”是指一辆机动车同事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而不是指一辆机动车投保了双份交强险,因为交强险是不允许重复保险的,多了不行,少了不准。被保险人为了更为有效地防患第三者责任风险,可以在交强险之外补充投保一份或者几份商业责任险。
“一车二投”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因交强险是法定的,具有强制力,固有优先适用的效力,《道交法》第七十六条也明文规定其先行赔偿。因此,只有在交强险赔偿后的尚不足以填补受害人损失时,才能以商业三责险为补充赔偿,但这种补充赔偿适用的是过错责任原则,只能在被保险人应当承担责任范围内赔偿,起着替代赔偿的作用,绝不包括受害人的过错责任应担损失。拖商业三责险还不能完全替代被保险人应担赔偿时,由被保险人再行补充赔偿。
在交强险赔付完之后,还不足以赔偿受害人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或保险车辆驾驶人根据有关法...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