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保低赔暂无变化 对于车主们反映强烈的“高保低赔”、“无责免赔”条款,在此次《意见稿》中虽有提及,但并未有实质性更改。在《意见稿》中只提及,“高保低赔”问题规定: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应当按照市场公允价值确定车辆实际价值。确定实际价值时,可以参考行业协会制订的折旧率。保险公司应当与投保人协商确定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而关于“无责免赔”问题,则也只表示“规定车险条款应当责任明确,将所有涉及责任免除的条款集中列明,同时规定保险公司不得通过放弃代位求偿权的方式拒绝履行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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