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出险后,如果保险公司的定损价格与车主后期询问的价格有出入,且双方对此无法达成一致,车主可让保险公司与修理厂协商处理,或按照保险公司原先的定损价格,由保险公司推荐到相应的修理厂进行维修。
如果在这种情况下,车主因定损价格存在纠纷、自行将车辆维修,而使得“无法重新核损”,这时是很难会有保险公司对此赔付的。在车辆发生损失时,保险公司一贯主张以修复为主(在不影响安全前提下),除非是无法修复的,则给予更换,而保险公司对于车辆的定损价格则是参考市面上零部件价格、维修人工费来确定的。当然,不同维修厂因 成本的不同,造成出险维修差价较大也是比较常见的现象,所以车主解决方法有两种,一是让保险公司与维修厂议价处理;二 是让保险公司推荐到相应的修理厂进行维修。
不过,为了避免在索赔当时出现分歧,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双方最好能以书面的方式说明细节,可事先约定一次性的评估条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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