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在出了事故之后,第一时间想到的便是能够通过已经购买的车险挽回事故损失。
在我们一般理解中,投保了人身意外险,如果出意外了,收了保费的保险公司就要赔。但是在车险中,按照“责任免除”和“保险金额和责任限额”中的条款,给自己的车投了保,出了事故车辆受损,你可能根本就得不到收了你保费的保险公司的保障,或者只能得到“有限”的赔付。正是有这种所谓的“妙用”,保险公司在合同中可没少花功夫来隐藏这种霸王条款。
案例调查
没有牌照不予赔偿
“10多万元买了辆新车,本来是开开心心的事情,结果却因为保险的事情变得闹心。”车主范小姐烦透了心。去年12月,范小姐花费近12万元买了一辆马自达3,并为新车购置了保险。就在去上牌照的前一天晚上,车子发生了追尾事故。正当庆幸有保险公司买单的时候,她却突然被告知,由于车子还没上牌,也没有临时牌照,保险公司拒绝赔偿,不得已之下她只好自掏腰包承担了9000多元的修理费。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的拥有量逐渐递增,现在车主的保险意识都越来越强,多数车主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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