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相关法规,机动车辆必须上第三者责任险。但是,到底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包括哪些,哪些人员和财产不属于第三者责任险的理赔范围呢?普 通消费者的理解是除当事双方以外的人员和财产。然而,在保险理赔的实际操作中,保险公司对于第三者的定义却与消费者的理解并不相同。 8月22日,南京的张先生开车将到自家门口时撞倒了一位行人,下车一看竟是自己的妻子。妻子受伤住院花了几万元,为车辆上了第三者责任险的张先生便理直 气壮地前往保险公司索赔。不料,保险公司认为张先生撞的是自家人,属于第三者责任险中的免责范围,不属于他们的赔保范畴。 那么,自家人到底是否属于第三者?撞了自家人能不能赔保?第三者责任险中哪些被排除在理赔范围外呢?这种排除是否合理合法呢? 保险公司如何理解车险“第三者” 北京一家保险公司车险部专业人士说,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按照现行车险条款规定,车主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 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车主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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