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北京保监局公布北京保险行业协会研究制定的《2011年度北京地区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档次升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将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方案》规定,凡2009、2010连续两年都在北京市投保商业车险的机动车辆,2009年度没有保险理赔记录,但在2010年度发生了1-2次保险理赔,且累计赔款金额小于当年所缴纳的保费金额,该车辆在2011年继续投保商业车险时,“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系数仍执行2010年度的系数,即“不升不降”。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在2009年10月21日公布《北京地区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方案》的征求意见稿,自今年1月1日实施以来起到明显效果。 北京保监局财产保险监管处处长马骥透露,今年来,北京共有197万辆机动车续保商业车险,累计续保保费收入61.8亿元,同比下降15.3%;前11月商业车险报案数同比减少6.1%,出险率同比下降27.4%。 另外,11月5日,厦门市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了《厦门市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方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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