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因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交通拥堵,推动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深圳交警局昨日出台新规,从11月1日起,对符合快处条件而不采用快处方法及时撤离事故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责任人将被处以500元罚款。与此同时,市保监局为配合有关措施的实施,也要求各保险公司对现行车险理赔程序进行简化。
从交警局和保监局的举措来看,大家都是在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可是,从两个机构拿出的办法来看,在未经磨合,未经检验的情况下,急于马上实施罚款,未免有些操之过急,虽然交警局承诺下月15日以前为宣传期,但是,最好的做法,是经过一段时间磨合后,证明这些办法确实有效,然后再决定开始罚款。现在就定下如此之短的期限,万一磨合不利,让罚款规定变成个纸老虎不好,硬着头乱罚款更不好。
其实,不管是交警还是司机,没人不想“快处快赔快撤”,但是,从司机的感受来看,管理部门至少要从两个方面消除大家的担忧。而从管理部门新推出的举措来看,未必能完全消除大家的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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