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保监局建立健全六项机制进一步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 一是建立“大型商业保险全过程监管”工作机制,通过事前关注、过程跟踪、事后审核,切实加强大型商业保险项目监管。二是建立消费者查询财产保险风险损失率机制。根据深圳风险状况、企业特点和赔付情况,确定23个具体保险标的的风险损失率,方便保险消费者正确全面认识风险。三是健全关键岗位、关键人员责任落实机制。要求保险公司出具合规声明、费率计算书、服务质量承诺书等,将责任落实由事后追究转变为事前确认。四是完善中介渠道管理机制。建立中介机构参加大型项目事前报告、提交合规承诺书制度;建立保险公司佣金跟单、转账、真实支付以及高额佣金逐月逐一报告制度。五是建立非车险业务非现场监管重点监测机制。按季度监测财险公司上季度非车险分险种平均费率、综合成本率、佣金率,并对平均费率偏低或显著下降、综合成本率超过100%、佣金率高于15%的公司实施重点监管。六是健全处罚机制。列明不同责任人的相应罚则,并增加移送和信息披露的规定,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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