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于10月1日实施,但由于两节缘故,昨天才算是实施的第一天,相比老《保险法》,新《保险法》不但在制度上注重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还对车险理赔时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车险理赔应在30天内作出核定。此外,为对应新规的实施,部分保险产品的价格也跟着水涨船高。其中,市民可与保险公司约定保单生效时间、老保单过渡期仍按旧法执行等六大理赔变化,是扬州市民最为关注的热点咨询话题。车险理赔核定最长不超过30天
提起车险理赔,市民黄先生一肚子苦水。黄先生告诉记者,今年8月初,由于驾车不慎,爱车在扬子江路上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不过,令他难以接受的是,当他前往保险公司办理赔手续时,保险公司除让他出具事故认定书、维修清单、车主资料等各种材料,还三天两头又要求补充材料。在这种情况下,洪先生先后折腾了两个多月,才获得了赔偿。
记者昨从保险行业了解到,今后车险理赔再不会出现好几个月才拿到理赔款的现象了。按照新《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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