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代理经营的体制机制,将预算公之于众;费率确定应考虑地区因素,并引入第三方定价机制;条件成熟时,还可引入竞争机制
2011年的交强险又亏了,而且还创下了新高,引来公众议论纷纷。
面对人们的种种质疑,保险公司叫苦不迭:交强险亏损最直接的原因是保费收入不足以抵付日益增长的赔付。2008年的赔付率为68.6%,2011年则超过了81%。而从2008年开始,交强险的赔偿限额被提高了一倍,像北京、上海这些大城市,保险费与赔付费的比例大约在1:3左右,加上医疗费用、汽车零配件价格、修理工时费用等逐年提高,如何不亏?
一边是百姓觉得交强险费交得不值,一边是经营交强险的保险机构连年亏损,交强险究竟该怎么做下去?
交强险涉及全国上亿辆的机动车和十几亿道路和非道路通行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实施5年来,交强险对保障受害人权利和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暴露出其体制和机制的种种缺陷。比如交强险由商业保险公司代理经营,执行的是不亏、不赢原则,但这与商业保险公司的宗旨相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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