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车以新车价格投保,但发生全损时却按实际价值理赔,这是行业潜规则还是个别车险企业的“霸王条款”?
为深入了解新《保险法》下旧车“高投低保”现象是否依然普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为旧车投保为名调查了几家保险公司的电话车险,却发现不少公司的电话车险并未像其宣称那样让车主省保费,而是确实有超额承保之嫌。
旧车按新车购置价投保
记者以购买于2004年的某品牌、目前新车购置价为20多万元的家用车为例,分别向几家保险公司咨询车险情况。
华泰财产保险公司的报价为:车损险保额按新车购置价20.04万元承保,保费是1864元。天平汽车保险公司表示,车损险保额按现在的新车购置价20.04万元承保,保费是1658元;如果车辆报废,最多赔10.06万元。如果按保险公司折旧公式: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发生事故时的新车购置价—发生事故时的新车购置价×已使用月数×月折旧率(0.6%),由此推算出该车的实际价值大约是10.06万元。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公司(以下简称国寿财险)表示,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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