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洪先生的一位朋友最近开洪先生的车在高速公路上出了事,撞坏了车和路边的护栏。由于事先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州市分公司为该车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洪先生和朋友一起到保险公司索赔,后经过理赔人员的核对,遭到了合理拒赔。 洪先生和他的朋友为什么遭到了拒赔呢?原来,洪先生的朋友正在学习开车,持学习驾驶证不能在高速公路上驾车。按照中国保监会今年颁发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五条第八款第7项规定,“持学习驾驶证及实习期在高速公路上驾车"为免除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类似的除外责任还有:没有驾驶证;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持军队或武警部队驾驶证驾驶地方车辆,持地方驾驶证驾驶军队或武警部队车辆;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实习期驾驶大型客车、电车、起重车和带挂车的汽车时,无正式驾驶员并坐监督指导;实习期驾驶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救护车和载运危险品车的车辆;驾驶员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或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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