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海口的有车族卓先生,为了避免日后因自己驾车不慎给他人造成伤害而带来的赔偿风险,特意向保险公司买了一份第三者责任险。然而,事故真的发生后,原以为可以高枕无忧的卓先生,还是为伤者拿来的医疗费清单陷入了烦恼。 去年9月份,卓先生在驾车经过丘海大道时,不慎撞伤了吴某。交警部门经调查后判定由卓先生负全责,伤者吴某的医疗费由卓先生支付。近日,卓先生前去投保的保险公司询问能否得到赔偿。不料,对方的回答让他对自己买的这份保单颇多异议。 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他,先替吴某支付医疗费,待吴某伤愈出院后,保险公司将按双方签定的保险合同赔付,但医疗费必须是在国家规定的公费医疗范围内。 卓先生接受了交警部门的处理,替吴某支付了两次住院治疗的费用2万多元。 今年6月,拿着医院打出的医疗费用清单和发票,卓先生前去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经过审核,认为卓先生替吴某支付的医疗费用中,一些药品属于非医保用药,床位费部分超出了医保范围,还有部分医疗费用不属于本次交通事故医疗费范围,共计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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