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交通事故,面对伤情严重的被撞者,司机应该立即送伤者上医院,还是该坐等保险公司先来定损?如果司机先救人,就面临着不能得到保险公司全额赔偿的困境;而如果先定损,伤者则要忍受巨大的痛苦乃至付出生命的代价。面对这种两难困境,发生事故的司机该如何选择呢? 案 例 不久前,杭州的马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难题。他开车经过杭州市玉古路时,撞倒了一个骑车的妇女。妇女被撞断腿骨,血流不止。当时周围没有其他人可以求助,马先生在考虑了一番后,就把伤者抱上车,直奔医院去抢救。第二天一早,马先生又把车开到了出事的现场,并报了案。此后,经交警部门认定,马先生对事故负全责。 受伤妇女得到了及时的治疗并康复出院,马先生为此支付了近5万元的费用。然而,后来,他向保险公司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马先生移动了车辆,按合同规定只能赔付总额的50%。马先生不服,随后起诉保险公司,诉请法院判令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规定,减去20%的免赔额,赔付其已支付的总赔偿额的80%,即3.8万余元。 争论焦点 马先生表示,他知道肇事车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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