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先生从王先生手中买了一辆本田雅阁轿车,他未及办理保险变更手续就把车开到了沟中。保险公司对此拒赔,认为车辆过户后到保单变更前属于二手车买卖的“保险真空地带”,发生保险事故不负责赔偿。新、老两位车主一起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今天上午,东城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保险索赔纠纷。 法庭上,保险公司首先解释了拒赔新老车主的法律依据:“根据保险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保险标的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现在,投保车辆虽然转让了,但没有变更保险合同。” 保险公司认为对于原车主王先生来说,他既然失去了车辆的所有权,车辆有无损失也就和他没有法律上的利益了,所以保险公司不能赔偿原来的车主。而对于现车主徐先生而言,他取得车辆所有权后,没有向保险公司申请变更合同,保险公司与他也就没有保险合同关系,当然不能赔偿他保险金。这也就意味着,车辆转让后未办理保险变更的期间,可以说是车辆保险的真空地带,此时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赔偿责任。 原告方认为,无论车主是谁,他们都是给“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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