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交强险,真是越来越看不懂了!”昨天上午,南京市民李先生看着本报前一天“闯一次红灯交强险上浮10%”的报道,苦笑着对记者抱怨。“先说‘无过错赔偿’,死活想不通这个道理;现在又是闯个红灯、压个线就要上浮——这还让不让人开车了?” 报“被追尾”不如报“撞墙” 就在星期六,开着一辆菲亚特的李先生刚刚吃过一次“交强险”的哑巴亏。“在中山南路,等一个红灯,后面‘砰’的一声撞上来了。下车一看,一辆奥迪A4。”追尾的结果是双方都伤了防撞杠。“这个追尾事故是后面的奥迪全责,看我的车损失也就几十块钱,再想到交强险‘无过错赔偿’,我干脆就没跟他纠缠,放他走算了!” 原来交强险规定,双方车辆发生事故后,即使是无责任的一方,也要负担肇事车的损失,最高是400元。“明明是他撞我,可人家是奥迪,我赔他的肯定要比他赔我的多。回头就去保险公司报个倒车撞墙,反正也没损失,方便多了!”李先生说。 处理事故多花两礼拜 李先生“放肇事车走”的决定,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吸取了同事老朱的“教训”。朱先生上个月开车回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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