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于保险市场的不正当竞争,车险业务效益连年下滑,这一占财产险保险业务半壁江山的险种在有些公司出现亏损,已危及到财险公司的生存与发展。依法办事,规范经营,实行行业自律已成为产险公司的一致呼声。 近日,在天津市财产保险公司总经理峰会上,经营机动车保险业务的14家产险公司在天津市保险协会的牵头下签订了《天津市保险行业机动车辆保险自律公约》。根据公约,从今天起,违规签单、手续费超标、批单退费、应收保费和搭贴费用支付手续费等5个方面的问题都将被各保险公司禁止。 商业车险不准捆绑销售 在机动车辆承保方面,签订自律公约的保险公司将严格执行机动车辆费率浮动的相关规定,不随意压价打折;凡符合费率优惠条件的,必须明折明扣;不得在备案条款和费率以外以任何形式变相降低费率和扩大保险责任范围,不拒保交强险,不捆绑销售机动车商业保险;投标时不得赠送应当收费的险种,不得向投保方允诺其他额外的费用和利益;招标业务属于直接业务的,不得向招标单位支付代理手续费;通过中介招标的,代理手续费不得超过各公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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