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是依照法律规定、对在我国境内的车辆、船舶,按照规定的税目、计税单位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税。车船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纳税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的车船,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根据这个规定,北京市地税部门对北京车船税征收点进行了统一安排。
在申报纳税期限内,纳税人应到以下北京车船税征收点申报缴纳税款:地方税务机关个人机动车车船税征收窗口或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邮政储汇局的代征场所。其中,购置新车辆的,应在领取机动车行驶证30日内,到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窗口申报缴纳税款。
自从国家开始施行交强险制度后,经相关部门的充分调研后,国家规定,车船税可由具备交强险经营资质的保险公司代收代缴。北京车船税征收点发展到了各家保险公司。车主不用再为交车船税专门抽出时间到地税部门或银行、邮政的营业厅排队办理,只要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的时候由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就可以了。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后,会给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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