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伤赔偿项目和相关标准:
1、医疗费:就医请在县、区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根据交强险和商业险相关条款规定,我司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在责任限额内核定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赔偿标准根据省、市社保的相关标准执行;其中甲类为全额赔偿,乙类为比例赔偿,限制性项目在限定的病种中按相关比例赔偿,自费不赔偿;根据相关法律和条款规定不属于本次事故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您和我司都没有赔偿义务(如治疗高血压病、糖尿病等与外伤无关的内科疾病的药品、治疗和检查项目等);
2、伙食补助和护理费:按实际的在院天数计算,若有挂床情况,根据社保规定将不予赔偿;住院期间原则上按一人护理计算,出院后需要护理的需出具医疗机构的相关证明,且护理的等级低于住院期间;
3、 续医费:伤者治愈出院,不赔偿;未痊愈出院,确需继续治疗者,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核实其必要性、合理性后予以赔偿;
4、误工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误工费为伤者实际减少的收入部分;不能提供收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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