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简化手续,保险行业协会在交强险理赔实务规程中推出了无责财产赔付简化处理程序,明确规定:“对于应由无责方交强险承担的对有责方车辆损失的赔偿责任,由有责方承保公司在单独的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代赔偿限额内代赔。代赔偿限额为无责方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之和,在各有责方之间平均分配。”“无责代赔仅适用于车辆损失部分的赔偿,对于人员伤亡部分不进行代赔。”“对于人员伤亡损失,有责方保险公司原则上不予代赔,仍应由无责方被保险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向其承保公司索赔。”
因为无论是否有责,第三者的损失首先在交强险的范围内予以赔付,因此在商业险中,无论是车损、车上人员,还是第三者责任险,为了避免重复赔付,在除外责任中均约定:应当由交强险赔偿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在不适用“互碰自赔”的情况中,单方全责事故的解决办法,可以参照之前保险行业推出的“交强险财产损失无责赔付简化处理机制”,即无责代赔。该方法是由全责方保险公司对事故双方车辆进行查勘、定损,对于本应由无责方交强险承担的全责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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