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十一”黄金周,是交强险实施路检第一周,同时也是交强险实施以来的第一个黄金周。许多车主驾车出事故后,由于对交强险条例理解不深而选择私了,很少选择索赔。9日,人保财险省分公司理赔部负责人提醒车主,交强险实施后,事故双方车辆都已投保,不论有无责任,都由双方投保公司来打理,用不着私了。
据平安财险四川分公司客户服务部负责人介绍,10月4日,九环线上一辆帕萨特追了一辆嘉年华的尾,两车均投了交强险。从发生车祸情况看,嘉年华车主无责,但按交强险条例,却必须对帕萨特车主作出赔偿,所以嘉年华车主拿出500元给帕萨特车主“私了”。这位负责人指出,类似事故,若双方都投了交强险,按规定这个钱应由嘉年华车主投保的保险公司出,而不应由车主出。而且据他们测算,赔付额也只需400元。
这位负责人称,通过黄金周后的理赔发现,许多车主对交强险最不容易理解的就是无责赔付,即出了事故后,即使没有责任,也要进行赔付。但这种赔付如只涉及到车,都由保险公司赔,而不用车主自己掏腰包。但开车撞了高速公路上的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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