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某公司本田轿车1997年1月I日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车损险36万元,第三者责任险5万元,并购买了附加盗抢险、风
挡玻璃单独破碎险。1998年5月28日,驾驶员蔡某驾车在京顺路行驶时风挡玻璃被石子击破。
根据保险条款规定,被保险车辆本田轿风挡玻璃单独破碎险,保险有效期至1998年7月31日。因此,保险公司应该对此项事故进行赔偿。 199$年6月1日,驾驶员蔡某到保险公司报案,填写了出险通知书。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在查勘了汽车受损情况后,确认属于保险责任,让蔡某更换风挡玻璃。
1998年6月`,,日,驾驶员蔡某执保险单证、出险通知书、修理单及发票到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在核实了上述材料后一次性赔付更换风挡玻璃费用380。元,此案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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