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标志过期
特别提示
国庆节即将到来,没有投保交强险的汽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车主应该注意了:按照公安部的规定,10月1日起,交警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或交通事故时都要查验交强险标志。没有交强险标志的车辆均可被交警扣留,忘贴标志的车主可被处以最高200元罚款,没有办理交强险的将被处以两倍于保费的罚款,而张贴假标志的将被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对于在今年7月1日前已经投保机动车商业三险的车主,公安部门允许其在旧保单过期后,再办理“交强险”的投保手续,但是要求车主随身携带保单用以备查。
“大限”前交强险热卖
进入9月份,保险公司的交强险业务开始进入最后大限前的热销阶段。记者了解到,今年7月1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正式实施,公安部专门给机动车车主留出3个月的最后期限办理,而从10月1日起,没有张贴或办理交强险的车辆将禁止上路行驶。
下月开查交强险标志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发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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