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现第一批涉及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理赔案。7月1日发生的第一例案件中,负事故全部责任的车主将获得最多400元的赔款赔偿。
交强险报案回放
对方负事故全责
第一例交强险理赔案是在人保北京市分公司投保的车辆在河北省秦皇岛停放期间被其他车辆碰撞,对方车辆负事故全部责任。在人保北京市分公司投保交强险的车辆虽然无责,但仍可从保险公司得到最多400元的赔款赔偿对方车损。而北京这位车主的车损可以从对方得到全额赔偿。目前,此案还未了结。
理赔原则
无责也赔偿
据人保负责人介绍,此例赔案体现出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之间的一个明显区别——无责也赔偿。新的道路交通法76条确立了这项无责赔偿原则。也就是说,事故中的车辆将互为责任,进行赔偿。
报案情况
已接到近40起
据记者了解,截至上周,人保财险北京分公司已接到投保交强险车辆的出险报案约20起。其中可能涉及交强险赔付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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