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保险公司不得以放弃代位求偿权的方式拒绝对机动车损害进行赔偿。
如果在交通事故中,肇事一方拖延赔偿,多数保险公司会以“无责不赔”为由拒绝赔偿无责任车主损失。这也被很多车主称为车险理赔中的“霸王条款”。
日前,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保险公司不得以放弃代位求偿权的方式拒绝对机动车损害进行赔偿,这也意味着“无责不赔”将被叫停。
“无责不赔”将被叫停
“无责不赔”条款被叫停
车辆在交通事故中受损,车主无责的情况下,若肇事方拖延赔偿,多数保险公司也会以“无责不赔”为由拒绝赔偿车主。对此,《通知》明确规定,因第 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应行使代位求偿权,先行向车主支付赔偿款,然后向事故责任方或责任方所在的保险公司追讨保险赔偿金, 不得以放弃代位求偿权的方式拒绝履行保险责任。这将最大限度地让受损车主及时得到赔偿,将车主之间的问题交由保险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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